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遊行·多元


遊行要顯示的就是差異,要讓一般民眾看見的,就是除了所謂異性戀一夫一妻以外更多元的可能。
我參與多次遊行,我看到的就是這樣:
第一,奇裝異服或者裸露通常是記者愛拍的樣子,就算比較樸素的遊行民眾入鏡,大家也不會察覺,大家的視線總是聚焦在這些扮裝或裸露的人身上,畢竟那是一般日子看不到的。因此記者拍下的照片也會給他們特寫,像我一般樸素、不會特別帥身材也沒很好的遊行人士,很難受記者的青睞,那怕這樣的人群是佔遊行的大部分。因此呈現在電視機前的自然會以裸露、扮裝為特點,但只要真正走一趟現場,就會發現遊行很多元,還有殘酷兒、有原民、有同志父母、有支持同志的家庭(含父母小孩)等。
第二,遊行的裸露和扮裝,其實也有他們的訴求。歷來遊行最多人裸露的團體就是水男孩,我們可以嘗試去了解他們裸露的訴求是什麼。像我了解的就是他們會帶出“身體並不羞恥”這樣的一個訴求,此外像水男孩這團體是以游泳為愛好的一群朋友所組成,他們的制服自然是泳褲而非西裝制服之類的,如果他們穿戴整齊來參與遊行那才很怪。很可惜的是,台灣的遊行比較缺乏其他制服團體的參與,不然我們可以看到更多的制服團體參與,像警察、軍人(其實過去也有,但似乎比較不明顯)。
扮裝方面,要表達的是性別的越界。性別多元的世界包含的不僅僅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還包含扮裝、變性人等。遊行也是變性人、扮裝者展現自我的空間,在一般日子他們不敢展現自己因為怕社會的歧視,但也只有這樣的場合他們才能比較自在,至少遊行隊伍不會排斥他們,要求他們穿戴不適合他們身體的服裝。穿起不一樣的衣服走在街上是一種勇氣,我為他們喝彩。此外,我必須說明的是,正是這一群扮裝皇后掀起了石牆運動(1969),才會有後續的同志運動。
第三,去除污名並非讓一般人只看見所謂同樣的部分,也是要讓大家看見差異。馬來語有一句諺語我很喜歡,tak kenal maka tak cinta(譯:認識,才會愛),只有讓大家看見與認識,這個社會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才會去思考如何應對與接納。對扮裝、裸露等議題不了解,只會讓我們(包含社會大眾與同志族群)持續產生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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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也不會,
裸露與扮裝本來就是遊行眾多訴求的一部分手段,
要展現的就是身體政治、跨越性別,
分割開來那整個性/別的意義就缺乏了多元。
同志遊行沒必要把自己跟其他人分割開來,
這樣的分割根本沒意義,
也無法展現訴求,
那樣的“多元”是沒有意義的。
就算分割開來,
只要窺視的心態不變,
裸露與扮裝還是會與同志同樣被污名化。

此外,如果參與了遊行,
就會發現每屆的遊行都有訴求,
去年是實現同志政策,今年是彩虹征戰,歧視滾蛋,
每一屆遊行都有些儀式(彩虹地景)來展現主要的訴求,
那才是精髓,
可是媒體是不會報導這麼深沉的東西。
他們寧可去報導一些刺激的,
有裸露扮裝就報導裸露扮裝,
沒有裸露扮裝就看有沒有帥哥美女互相親吻。
他們以窺視、嘲笑的角度去報導事件,
鮮少針對訴求展開報導,
不僅僅是遊行,其他事情也是一樣。
即便是穿著多麼整齊的遊行,
媒體還是會以窺視的角度來報導,
不會針對訴求去批判。

如果你的異性戀朋友有那樣的誤解,
那你就可以趁機會教育一下,
說明你所看到的同志是多元的。
若你也放棄這樣的教育,別人自然誤會就深。

每一年遊行的訴求都很明確,
但要不要跳過媒體的鏡頭去了解背後的故事,
就看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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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偏見的人,
不管遊行隊伍有沒有裸露扮裝,
他們依舊對同志反感。
對你來說無傷大雅的兩個帥哥親親,
對一些人來說還是無法接受,
他們也會大做文章:『同志在街上都能親吻,私底下就更濫交,噁心死了!』。
那些如果只能透過遊行隊伍才能看見同志的人,
可想而知他們自己本身就不夠友善,
看不見身邊的同志親友。


就算遊行隊伍有所謂的整齊,
但只要整體的社會還是不夠友善,
同志依舊無法被看見。
而更遺憾的是,許多訴求也不被看見,
這樣驅逐比自己更為弱勢的議題如扮裝、變性,
根本不是同志遊行的本意,
那才是本末倒置。
同志(LGBT)本來就包含許多被污名化的群體,
包含被稱為人妖的變性人、扮裝,
也包含男體(你沒看見社會大眾其實對男體還是有很多排斥?)。
如果在遊行『穿戴整齊』,
那麼其實是抹殺他們的存在。
這樣單元的遊行,根本沒有資格要求社會大眾接納多元。


如果同志自己本身都要透過別人來解釋,
才看到性別的多元,
那麼就說明我們的生活裡缺乏這樣的教育,
讓我們只看見日常的柴米油鹽與吃喝玩樂,
卻看不見更加深層的同志議題,
那是我們自己有問題。
同志自己都不願主動了解多元議題,
又怎能以單元的樣貌要求別人理解與接納你這多元的其中一部分呢?


同志遊行如果需要『犧牲』一些比較『骯髒』的議題,
來訴求社會大眾『接納』同志,
那麼這樣的遊行是很失敗的,
因為沒有承接過去的歷史,
也缺乏多元的展現。
所謂注意『輕重緩急』,
別人也可以同樣的理由去關注所謂更重要的國家大事而不去注意同志議題。


一味訴求社會觀感,
也是說明你身邊缺乏讓社會看見同志的機會。
可是舉辦、參與遊行的團體,
已經在各個層面讓社會大眾看見同志了。
像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
你可以去函要求他們到你學校或附近做演講,
讓你身邊的人去認識同志。
與其躲在電腦後跟著一般人的視角起舞,
不如投身參與各種同志人權團體的活動,
好好去了解多元的議題,
反過來教育身邊的民眾。


同志議題不會是遊行時穿戴整齊就能被看見,
那是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
同志議題是需要各種場合與空間,
被看見、被教育才會有被認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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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遊行是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主要是遊行漸趨嘉年華,
而慢慢失去運動的精神。
大家多關心吃喝玩樂,卻鮮少關心同志的許多議題。
(因此也有團體用身體展演,警告這樣的氛圍,
前幾年all my gay的裸露,
除了震撼全場,
也在表達他們的控訴:刑法對情慾的不當控制)

各種人權運動,走上街頭時就是要被看見。
而同志運動是要大家看見什麼?就是看見多元。
裸露、扮裝不過是各種多元的其中一部分,
我們應該充分讓各種多元被凸顯,
而非抹殺他們展現自我的機會,
打斷認識的橋樑。

沒有裸露與扮裝的遊行,
那是抽走同志次文化的一部分,
也是跟同志運動的歷史切割開來(請記得扮裝皇后給我們掀起的石牆運動),
那樣的多元就不再是多元。
那種遊行更加糟糕,
因為上街頭之前就先排斥了異己,
不是同志運動所要訴求的『看見差異、性別多元』。

此外,
遊行也是針對社會恐“性/別”的氛圍做出回應,
當我們認為身體是羞恥的、裸露是糟糕的、性別越界是變態的,
那就證明整個社會對性/別認識不深,
走出來就是讓大家看見性/別的多元,
裸露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性的恐懼症,
扮裝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我們還有一群被污名的變性人、雙性人(intersex)朋友。
這些和其他元素(同志伴侶、同志的父母、身障同志、原住民同志等)是並存,
沒有高下輕重之分,每一個元素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只是經過媒體的過濾,自然只剩下裸露與扮裝。
(但事實上,還是有參與遊行穿著樸素的民眾被拍到,而且也不少,
但我們的鏡頭我們的眼睛不會擺在他們身上)。
要讓民眾看見更多元的樣子,
不是削足適履,
讓自己『乾淨』的樣子擠進去設下框架的空間,
而是拓展大眾的視野。
污名從哪裡來,我們就往那裡去,
直接面對污名,
不能躲開污名自行訴求『乾淨』。

如果民眾眼裡只有裸露與扮裝,
那麼我們就呈現更多的樣貌,
讓他們看見,除了裸露與扮裝,
還有很多東西是他們所不了解、不曾看見的。
除了遊行,也採取更多方式進入各種空間,
讓社會看見性別多元的樣貌。

遊行最成功的地方,
就是多元性別得以展現自我。
每個人都能夠以自在的狀態走到街頭,
不會有人因此遭受歧視,
不會有人遭受排斥。
這也是那麼一天,應該說是半天,
可以讓大家展現自己,
彼此看見彼此,
舒服跟朋友相會的日子。
沒有人需要配合所謂的社會觀感而壓抑自己,
那不是遊行的本意,而是複製偏見。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那些年,我不敢追的男孩


『性向自主』活動被打壓,
說明了馬來西亞還是很保守,
對LGBT還是有很多不了解。
我們何不寫出自己的故事,
感動更多讀者?
這是我準備投稿的故事,
請大家幫忙校對。
期待有更多LGBT的生命故事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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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這部電影從台灣紅到馬來西亞,看過的觀眾很多都在讚好,柯景騰和沈佳宜頓時成了最熱門的名字。也許很多人不知道,當他們甜蜜的懷想那一年的愛情時,另一些人的那一年,卻是孤獨且苦澀的……

我的校園生活也許跟大家很像,最大的不同應該是我的故事沒有沈佳宜,只有跟我無緣的男孩。我還記得中學開學的第一天,新的校園,新的環境。每件事情對我來說都很新鮮,尤其是那些穿著雪白制服的男孩們。上課鐘響,我們坐在位子上。門口突然出現一個男生,清秀的臉上畫著兩道濃眉,帶著酒窩的笑容令人感到親切,白色的制服穿在他身上更是顯得筆挺。看到他的那一霎那,我的視線再也很難離開。

他和我坐同一排,我們之間隔了兩個位子。每天上課的時候,我一直強迫自己專心看黑板,深怕視線轉到他身上再也轉不回來。只有下課的時候,我才偷偷望上幾眼。那個時候沒聽說什麼『同性密友期』,就算有我也不信,因為我也有要好的朋友,卻沒產生任何超越友誼的感覺,唯獨對這個帥氣男孩比較冷漠,我不知道要怎麼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交談。

偶然間,才知道彼此住同一住宅區。這樣的機緣,讓彼此更靠近了一點,但也只有那麼一點。他是籃球校隊,我這體弱多病的書生只能看他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卻混不進他的朋友圈子。有時候我們會乘同一班公車上下學,閒聊班上的事。跟他較為親近一點的時候,就是緊靠他身旁一邊幫他解數學題,一邊嗅著他身上的氣息,那是好學生的唯一的福利。我一直享受這樣的時刻,但不敢、也不知道如何跨過那道邊界。

我一直說不上來這樣的感覺是什麼,一直到我翻開報章,看到副刊的專題報導,我才認識那禁忌的三個字——同性戀。因為那次的專題報導,讓我知道這社會並不那麼友善。我從來不在外人展現我陰柔的一面,也仗著成績優秀,又是學長又是社團幹部的光環,保護我自己。我是老師們的寵兒,誰也不敢在我頭上動土,校園霸凌似乎離我很遠。一直到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有很多孩子其實沒那麼幸運,像玫瑰少年葉永鋕、像最近離開人間的楊小弟弟。

在班上,我表面上是樂於助人的優秀生,但內心裡卻是一個需要肯定的孤獨男孩。中學六年,我從沒告訴告訴任何人我的事,也不敢跟他透露半點感覺。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和班上的可愛女生交往,我心裡再痛也還是得笑著祝福他們。如果那些年我的校園對同志友善,也許我會跟他在一起,也許我會告白失敗,也許我會跟朋友分享他的一切一切……至少我不會一個人吞下淚水。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聲援性向自主,抗議無理打壓 ——譴責政府漠視人權、打壓性向自主活動的聯合聲明


正發起聯署,請大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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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關心馬來西亞性別議題的人士,針對近期「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活動被打壓的事件,發起這項聯署。

在吉隆坡舉辦的「性向自主」是由一群關心性別與人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與個人合辦的年度活動。參與籌備的非政府組織包括了馬來西亞律師公會(Malaysian Bar Council)、大馬人民之聲(SUARAM)、粉紅三角基金會(PT Foundation)、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等。活動舉辦至今已有三屆,包含研討會、電影欣賞等,名稱中的Merdeka在馬來文有獨立的意思,取名merdeka正是提醒大家,雖然馬來西亞獨立已有五十多年,但很多人還是無法做自己。這項活動也是一個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多元族群對話的空間,透過資訊的分享、對話的機會,讓性別多元族群(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中性人、酷兒等)的生命歷程能被看見與了解。

馬來西亞在人權,特別是性別人權的維護上素來名聲不佳,這幾年更是一步一步倒退。在民主的國度,男女在公共場合牽手也曾被視為猥褻行為,更不用說同性間的親密行為。在法律上,刑事法典第377條文懲處了發生非自然性行為者,只要發生陰道交以外的性行為如口交、肛交等將受到制裁,首當其衝的正是男性間的性行為。有關當局更舉辦所謂的改造營,試圖改造所謂的娘娘腔男孩。在2008年,回教法委員因擔心女性做男性化打扮會變成同性戀,宣布禁止女性做男性打扮。在教育現場,一名性教育講師更公然教唆小學生辱罵同性戀者為「狗男女」、「姦夫淫婦」。社會的不友善,使得同性戀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許多人更走入異性婚姻,甚至也有同性伴侶遠走英國尋求庇護。

除了同性戀者,馬來西亞對跨性別也不友善。早在2007年,一名跨性者被宗教局官員毆打至重傷,當時引發國際組織的關注。今年7月間,一名變性人阿麗莎在手術後,申請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可是她的申請不僅被駁回還被羞辱,最後因憂鬱症而去世。10月初,電視台的女性節目製作了一期專題——「變性人:女性的威脅」,節目中充斥著對跨性別的偏見與歧視。

在不友善的環境下,「性向自主」活動顯得非常重要,因為它提供了一個平台,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多元族群能看見彼此,增進了解,像馬來諺語說的那樣「Tak kenal maka tak cinta」(有認識才有愛)。也唯有促進彼此間的認識,社會才能看見多元性別,打造友善的馬來西亞。

遺憾的是,政府並沒有積極維護性別多元族群的人權,這次更是變本加厲。只因為有團體抗議就先宣布此活動非法,再進行調查,政府此舉是本末倒置、不符合程序。在保守團體的叫囂下,政府以社會安定為由禁止舉辦活動,讓我們深感失望。這種忽略性別多元族群感受的行動,會造成民眾產生更大的誤解。

因此我們發起這項聯署,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停止打壓,恢復「性向自主」活動
「性向自主」活動是提供了解與認識彼此的平台,如果禁止「性向自主」的活動,只會讓民眾對性別多元族群保持偏見與歧視。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權利是建立在固有的自由、尊嚴和所有人類平等的權力上。作為聯合國成員國之一的馬來西亞,卻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中「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並且人人有資格享受宣言中所在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際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的原則和價值,阻斷了民眾了解和認識性別多元的機會。

採取行動,制止仇恨與歧視的言論
性別多元族群有自在生活的權利,沒有人應該因為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遭受歧視。可是馬來西亞的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中性人、酷兒等卻遭受來自社會的歧視與侮辱,包括以信仰為名義發出的仇恨言論或死亡恐嚇。今年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通過一項決議,將探討如何利用國際人權法,制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及相關侵犯人權的現象,我們呼籲政府確實遵行聯合國所制訂的《世界人權宣言》,制止各種鼓吹仇恨與歧視的言論,保障性別多元族群的生存權益。

加強宣導,讓民眾深入了解性別弱勢族群
國內缺乏對性別多元族群的了解與尊重,我們呼籲馬來西亞提升性別人權的意識與關注,包括設立更多性別友善的機構、舉辦相關活動,讓民眾有更多管道看見個別的差異,消除偏見與歧視。政府應為人民服務,不能因為保守勢力的叫囂而放棄部分人民的權益。

我們歡迎支持這項訴求的人士聯合簽署這份聲明,使馬來西亞能成為性別友善的國度。


發起人:一群關心性別議題的馬來西亞公民湯炳超、張玉珊、張斯翔 
===其他人陸續加入發起與連署中=== 

 
『性向自主』活動官網:http://www.seksualitimerdeka.org/ 
馬來西亞違反性別人權事件簡表.docx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我會放在心上——紀念鷺江楊同學


外面是狂風暴雨,
小弟弟,我知道你怕。
你想找個屋子躲雨,可是找不到,
沒關係,我當你的雨傘。
我們一起找房子避雨,好不好?
坐在溫暖的屋子裡,等著太陽,
一起看那美麗的彩虹。
我一直相信彩虹是很美的,
因為多色共譜。
小弟弟,你看到了嗎?
彩虹很美,對不對?

小弟弟,你的故事也許會被遺忘,但我不會。
小弟弟,你最後說的那些話,我會放在心上。
小弟弟,我們一起努力,讓更多人看見彩虹的美,好不好?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國旗與彩虹旗的交會



終於結束這情慾的、歡樂的週末。

10/29第九屆台北同志大遊行,對我而言有不一樣的意義,我不是說令人髮指的真愛聯盟事件,也不是彩虹天堂遭歧視的事,而是這一次的遊行有許多新的體會。第一次,以團體負責人的名義報名參與遊行,以往的台北遊行總是跟著人家的隊伍,覺得自己有點像遊魂。這一次是小YG行動聯盟成員、PLU Malaysia召集人、元智大學性/別元素讀書會會長。走在隊伍間,雖然要忙著跟朋友報告進度,但很實在,很開心。

第一次,扮裝。老娘走了那麼多次,頂多是2009年那次跟中央酷兒社的朋友戴上“孝巾”表達訴求,這一次可是豁出去了,實驗衣底下是一件黑背心、黃泳褲。好害羞啊!

第一次,帶著自己的國旗參與遊行。很高興的是,跟我們一起跑的朋友不少,有異性戀也有同性戀,有來自銘傳的一群朋友,有來自馬來西亞各地的旅客,有一起喊過hidup bersih的夥伴。感謝你們,在一片彩虹間展現我們光輝的條紋,讓我們的隊伍產生意義。

這次遊行有很多的感動,特別是台上六組人的訴求。雖然夥伴已經在跟我抱怨肚子餓了,但我還是把大家硬留了下來。因為每個發言人只講三分鐘,可是背後的議題、心中的理念卻是三年也講不完的。我記得何春蕤老師的擁抱性異議,Vincent大罵“社會共識是啥小”、愛滋行動聯盟的碦飛、阿學等歷數污名與壓迫、李幼鵪鶉的許多靈感、陳雪大放閃光、小明的“我們也要有性”、張懸的胸部很大、郭媽媽的愛心保證……太多了,沒辦法一一記錄。但還是請大家記得,因為歧視,因為污名,所以我們才會走到街頭,遊行不只是大拜拜,還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考的議題。但願過了今天,我們都帶著那些感動成長。

回到房間,收到又驚又喜的消息。驚的是我的訪談上了馬來西亞的電視,可是口條不順還伸舌頭,超醜的!喜的是我們的國旗不止召喚了沿途的同鄉,也感動了一位朋友。

附錄:

老媽的嘮叨


剛剛打電話回家~

老媽說:
“吼,自己都顧不了就不要做這些沒有意義的事”
“自己小心自己的未來,好心一點啦,自己的前途最重要”
“想想身邊人的感受,別讓我提心吊膽,別人都來問我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
“不要再搞那些東西啦,好好找一份工作,顧你的學業”
“你去拿獎登頭條不要緊,但是這些別人不敢做的事你就不要去做”
備註1:我的說法是別人怕讓人家知道,所以就推我上去發言,雖然實際上是我自己揪團的~XD
“整天搞這些,小心你的朋友離你而去,想想人家會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你”
備註2:這我倒不怕,哪個人離我遠去,那他就不是我的朋友!我有小YG的夥伴、有性/別元素的夥伴,還有一堆挺我的異性戀朋友!
“想走這條路就不要讓人家知道,不要醬張揚”
備註3:我有聽錯嗎?她是不是發現了什麼?……

備註4:其實接通以前,我打了兩次。第一次老媽好像聽不到我講話的聲音,所以掛掉了。第二通響了很久沒人接。過了幾分鐘才打了這通。也許……

結論:
雖然老媽是嘮嘮叨叨,
不想我去做這些事情。
但總算是沒有鬧出家變,
大概她還是以為我是一個不知輕重,
到處幫人家出頭的一個異性戀乖男生?
(我是不會告訴她我那天有大膽的扮裝、
當天晚上在aniki實踐我的性權,嗯哼~)

打完,吃飯去!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100/10/29 遊行 PLU Malaysia發言稿


參與遊行的隊伍都有機會受邀到前導車上發言,
或者呼喊口號。
難得有機會發言(搶鏡頭),我自然不放棄。XD
屆時還要一到兩位馬來西亞的夥伴幫我拿牌子,陪我上車。
這是我暫時擬定的發言稿。
===
大家好,
我是馬來西亞的明越。

數十年來,馬來西亞有不少人過來這裡唸書、或者是就業。
其中也不少馬來西亞的同志,
大家都很喜歡台北,因為台北對同志友善。
我手上的牌子寫著PLU Malaysia,
PLU三個字是代表People Like Us,
意思是“像我們這樣的人”
在馬來西亞是圈內人取代Gay和Lesbian,互相稱呼的名詞。
今天我(們)代表家鄉的朋友上來發言。

台北同志遊行舉辦至今已經有九屆,
每一年的人數都在增加。
但遺憾的是,歧視依舊存在。
像之前的真愛聯盟事件,最近彩虹天堂事件。
在馬來西亞,我們也面對不少的歧視。
例如今年四月,小學性教育講師在教唆孩子,
只要不是發生在一夫一妻間的性行為,都叫『狗男女』、『姦夫淫婦』。
今年的七月,一名跨性別的朋友想要申請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
但是這申請不止被駁回,還被人們羞辱,最後憂鬱症病發而離世。
三個星期前,首相署部長更公開表示馬來西亞不接受LGBT的權益,
因為那是違反道德、違反回教教義的文化!
每一件事情都在告訴我們,歧視無所不在。

台灣的環境比較好,
至少大家可以走到總統府前,要馬英九兌現說好的承諾。
可是在馬來西亞,
警察是幫助貪官污吏來對付老百姓,
用催淚彈驅散遊行的群眾。
面對不友善的環境,我們還有很多事要做。
我們希望馬來西亞能跟上台灣的腳步,
看見差異,尊重多元!
我期待有一天能在馬來西亞的街道上揚起彩虹旗!
讓我們一起加油,一起努力!
彩虹征戰,歧視滾蛋!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無知是偏見與恐懼的源頭——兼回應林桑〈同性戀不文明〉一文文章標題


人在台灣,心在馬來西亞。一直關注性別議題的我,最近有注意到來自馬來西亞的兩則消息,一則是跨性別的阿麗莎申請更名被拒,最後不幸離世;另一則是柔佛一對同性情侶結婚,前者為悲後者為喜。

在異性戀體制的社會,塑造了一個性別二元的世界,抹殺了更多元的可能。從學校、媒體一直到國家機器,限制了人們的想像,將許多不一樣的朋友排斥在所謂的正常之外。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雙性人等都面臨同樣的問題,他們都不被社會認可。當這些少數族群想為自己發聲,爭取原屬於自己的權益時,常被人斥責變態、不文明、不自然,甚至還擔心他們的行動會導致世界滅亡,因此應“糾正”過來。

種種加諸在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上的罪名與偏見,讓我們看到許多人對此都不甚了解,甚至產生恐懼。但他們的性取向與性別認同天生如此,如果硬是要他們依照所謂的異性戀男女分明的模式去過活,這才是違背天性,也對所有人(包含異性戀朋友與LGBT)造成傷害。讓我們想像一下,同性戀與雙性戀為了滿足父母需求,滿足大家“正常”的想像,跟不喜歡的異性結婚,請問這樣好嗎?我們罔顧當事人心理對性別的認同,就硬要他/她扮演與性器官一致的性別角色,這真的正常嗎?

我們對LGBT認識有限,常用自己的眼光去批判去指責,結果造成了許多悲劇。讓我們看看《男孩不哭》(Boys Dont Cry),一位想以男性身份過活的生理女性如何遭受霸凌及慘死。讓我們看看《為巴比祈禱》,由於自己對宗教的執著,想“改造”同性戀孩子,結果孩子永遠地離母親而去。這兩部電影皆改編自真人真事,但世界上還有更多不幸的事情沒被我們看到,還有許多孩子在黑暗裡哭泣。因為我們的無知,結果讓他們流了不少血淚,請問這樣的情況還能算是文明嗎?

由於我有關注性別議題,才了解社會對於性別少數的一些迷思。當同性戀不被視為精神疾病時,還是有人要同性戀給醫生治療。當跨性別想要爭取自己權益時,我們總只看到我們要的所謂不正常例證。當有同志伴侶的孩子現身,為社會做出貢獻,對性別少數族群更有同理心時,我們的社會卻只告訴我們:這樣的孩子不正常。

正常與否,常是主流社用以排斥“非我族類”的手段。當我們被迷思、偏見蒙蔽雙眼,進而否定一些人的存在時,我不認為這是文明的表現。真正的文明,應是放下心中成見,好好了解LGBT,只有學習才能消除無知,進而破除偏見與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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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桑:同性戀不文明!

阿斯拉法成功變性,但向法庭申請更改名字和性別失敗,郁郁而終,令人同情和感到辛酸。這件事和“大馬首宗同性結婚的事件,性質雖然不同,卻一樣引起人們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我覺得,變性和同性結婚,都一樣不正常,不值得鼓勵。不過,在某種情況下,變性情有可原。比方說,一個人生下來就有雙性,但兩種器官都發育不完全,不能使用,這種人長大后,選擇去變性,就是要做男或做女,是可以讓社會接受的,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可以過比較正常的人的生活。
換句話說,他們接受手術使之后,擁有男人或女人的性器官,以便讓他們過正常人的生活(儘管不能生育),也是往正常人生的道路走,社會應該接受他們,祝福他們。
一個人生下來便半男半女,或者不男不女,那是上蒼的錯手,這種人們眼中的“陰陽人”,是不幸者,事后要變性也是無奈的選擇,或者說,是別無他途的最佳選擇。一般上,他們會選擇當女人,手術上也比較容易辦到。由于他們需要長期注射藥物,打擊到健康。所以,變性人通常不長命,泰國芭堤雅的變性藝人,正常壽命只有四十多歲。
選擇單身是不智
從陰陽人追求正常的生活,使我想到我們正常人去追尋不正常的生活的不智。選擇單身是不智,選擇同性戀和同性“結婚”更不智,甚至是一種愚蠢。教人去搞同性戀,就形同教人去走歪路,去做非法的事。
《中國報》日前報導了一位輔導員的看法,他贊同搞同性戀和同性結婚。他說︰“離婚率上升趨勢,顯示女性寧可放棄不美滿婚姻,實現多元選擇權利;男女需共同進化,才能達到和諧及平衡發展。”他認為,同性戀“夫妻”可以通過領養組織幸福家庭……
我認為,持有這種不正當、不正常思想的人,是不適合當輔導人員。他言下之意是在鼓勵人們離婚,實際上,很多時候,離婚是男女一方或雙方都固執、不能包容對方的缺點造成。人都有優點和缺點,不能包容他人,即使做朋友也不易,何況做夫妻!
說搞同性戀是“進化”,那是退化的謬論。我們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和文化,恐怕就要給這種搞進化論的人搞到退化了。如果人人搞同性戀,我們就不是要回到沒有文明的時代了嗎?
拜托,不要教同性“夫妻”去領養孩子,法律也不可以准許他們這樣做。我們要可憐這個孩子,自小要在這種不正常的家庭裡長大,連父和母也分不清,他的心態獲得正常的發展嗎?他能抬頭做人嗎?
王賽芝副部長說得好,“婚姻絕對是成就圓滿人生的重要部分。”但同性“結婚”不能算是婚姻,婚姻註冊局也絕對不會接受註冊。

消除偏見,擁抱同志


在台灣關注性別議題的當兒,看到臉書上朋友轉發討論同志的文章,發現其中不少謬論與誤解,特撰此文回應。

我們的社會是異性戀體制,獨尊異性婚姻,排斥同志族群(LGBT),這體制不承認性別多元的存在,一再阻擾同性伴侶之間的真情,歧視部分成員對自己性別的認同。在一些衛 “道”人士的眼裡,異性戀以外的各種弱勢族群被視為糞土怪癖、或是西方的舶來品,甚至會影響社會滅亡。更有甚者,以各種手段各種理由否決弱勢族群擁有的各項權利,並加以污名化、歧視及迫害,對於這些毫無理由害怕同志的人,我們都稱為“恐同人士”。

在中國歷史上已經有男色的記載,古人確實沒有加以批判,因為他們眼裡沒看見同志族群,只看見社會上部分人士的某種行為。但是今日卻有人大聲怒罵,想將同志掃在地毯下,以恢復自己那“乾淨”、沒有“臭味”的社會。他們對於同性之間的情慾很感冒,認為這不值得鼓勵,甚至不該用“同志”一詞。我感到奇怪的是,為何我們要比照英文的字義,限制自己的中文呢?難道我們就不能引申原有的字意,稱呼這一群異性戀男女以外的朋友?

再者,同志議題不是說鼓吹就能鼓吹得了,擁抱同志只是還原他們應有的權利。同志議題不是少數人的事,而是所有人的事。歧視同志,不只是傷害同志,也是在傷害自己的異性戀親友。如果能夠讓自己走上傳統婚姻之路,誰會“選擇”充滿歧視、偏見的路?性向如果那麼容易改變,為何同志執意往前走?

一些人以為有張國榮、白先勇、蔡康永等人物就說明我們沒有歧視同志,但我們別忘記他們是在事業有成後才能坦誠性向。還有很多檯面上看不到的同志,卻深受偏見所苦。在校園,同志學生因性向遭受霸凌;在認同的路上,同志走得跌跌撞撞,只求些許諒解;到了社會後,同志坦誠性向會影響自己的事業。為了扮演成功的異性戀人士,他們捨棄了心愛的同性伴侶,跟不愛的異性結婚。太多的悲劇,無盡的血淚,我看了不少。

婚姻是伴侶之間的一個承諾,但不是異性戀專屬,不少真情的同性伴侶給彼此戴上婚戒,甚至成立家庭。但礙於歧視和偏見,我們看到的實例不多。偏見也是愛滋防治的缺口。愛滋感染途徑有三,不安全性行為、藥癮、母子垂直感染。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做好安全措施,任何人都會被感染,這不是男同性戀的專利。如果一再以為愛滋等於同志,就是說明愛滋防治教育不成功。愛滋器捐風波,讓我看見了台灣在這方面有待努力,但回過頭來看馬來西亞,恐怕我們更要加油!

同志沒有選擇的權利,但是社會人士有。我們可以選擇了解而非誤解,我們可以選擇消除偏見。如果持續歧視同志,傷害的是自己的親友。對我而言,我寧可擁抱同志,也不願接近雙手沾滿鮮血的恐同衛道者。

祝福天下有情人,無論異同終成眷屬,也盼望恐同人士治好自己的恐同症。

--回應张木钦〈同性婚姻应该是私事〉一文與纵横〈为何提倡同性恋?〉一文

===鏈接===

张木钦〈同性婚姻应该是私事〉

纵横〈为何提倡同性恋?〉

726 教學參考資料公聽會(北區)記錄、發言條與感想


今天還是一樣早到,不一樣的是,因為中南區的混亂,引起了許多朋友的注意。中午12點,當我來到會場時,已經有人舉起白布迎接我了,放心,上面的字是“上帝愛世人 同志也是人”,下一個看到的布條“我是異性戀,我挺同志”。隨行的學弟也幫忙舉布條“歧視同志是可以治療ㄉ”,最後一個布條是“欺騙仇恨 最壞教材”。

現場人數漸多,看到的都是友善的夥伴。真愛代表呢?就在那裡……正在跟一群夥伴辯論的牧師,忻底波拉。上一次算是孤軍作戰,想插隊不成只好排在第42位的牧師。另我比較佩服的地方,就是她那堅持的精神。你可以說她臉皮厚,但我覺得她那堅持到底的精神是值得學習的,當然不是用在壓迫別人的時候。

這一次公聽會吸取了前面的教訓,現場開放100個旁聽名額。現場開放登記,也順便登記發言順序,我來得早,發言順序是第7個。

公聽會開始,羅清水主委做了開場白,並介紹與會貴賓:潘慧玲、王XX、呂明臻、蔡麗玲、彭XX、趙淑珠。
(因為沒聽清楚,所以只好XX帶過,真是抱歉>

潘委員先做會務簡報,提起在性別平等教育上,組織的更迭,並說此次手冊乃依法而行,性平法第17條第2項,與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3條。今天的重點不在課綱,而在幫助老師的手冊。

蔡:澄清手冊不會發給孩子、以及所有老師,經費有限,原定計劃是每本學校一到兩本。老師閱讀後,可融入教學,就像另外六大議題(如人權、海洋等)。過程中有邀請國中、小的老師討論出教案參考。我們的消極目標是沒有人的能力、發展、及尊嚴會因性別因素而受影響。內容部分是包含國中小學生場面對的問題,如神奇意象與經驗、性別建構(社會性別)、同儕人際關係(含霸凌)。手冊上使用的照片,僅有一張是來自台灣同志遊行,並非網站上所說的那樣誇張)

(有人喊:那些照片這可是台灣的遊行!) 

 王:這本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是蕭老師找了28為老師書寫經驗。是給老師看到,關於同志的那天只是77篇中的7篇。我們應該從孩子生活上看到孩子知道了什麼,再修改我們的教案。孩子比我們早熟,甚至知道性高潮等字眼。

趙:《認識同志》這本手冊提供對象是國高中與大專校院的老師,這不是教科書。大哥比方說雖然國小學生可能只需要學基本運算,但老師卻需要知道更多。

(插曲:趙院長在報告時,原定要播放葉永鋕媽媽說話的影片,可惜沒聲音,因此繼續報告。有趣的是,現場有人(SHINE?)帶著口罩,舉起兩張白紙,一張“純”,一張“潔”,提出她的無聲抗議。有人拿著白紙,寫著“粹喝咖啡”,蓋在她的“純”上,所以整句念起來就是“純粹和咖啡”,掌聲如雷。過後工作人員請他們放下大字報,畢竟現場規定不能舉標語。後來這位純潔的女性在跟我方一位夥伴討論,或許是交流吧,之後再沒注意到她了) 



====我的發言條=====

大家好,我叫炳超,元智大學的研究生,。

在寫論文的時候,教授常提醒我們要用正確的研究方法、以及有邏輯的推論。
因此有條有理的推論與邏輯,是學術界很重視的一環,
曲解原文、推論錯誤是很糟糕的。
今天召開這場公聽會,要討論的是教師資源手冊上的一些問題。
我覺得教師資源手冊不可能十全十美,
然而要指出其問題所在時,應有憑據,
但並非真愛聯盟在官網上所質疑的那樣,充滿誤解和荒謬。
如果師長解讀文本的態度是如此輕率,
以宗教對同志的偏見,誇大不實之處,
我們如何期望小朋友學到正確的學習態度?
他們又如何贏在起跑點?
會不會影響台灣在國際間的地位?
當我們排除同志在手冊外時,自以為保護孩子。
但那會讓孩子有樣學樣,
學會歧視、學會尊重,
甚至會釀成挪威日前的慘劇?


回到今天的三本主角,
我們發現很多家長和老師都在憂心忡忡。
可我們應該問問,到底家長和老師擔心什麼?
是毫無來由的亡國滅種論?
還是顧慮孩子會變成傳播愛滋、跟動物濫交的同性戀?
這樣的邏輯會不會跳躍?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無知、誤解、邏輯錯誤充斥在我們周圍,
而這也正是教育的目的——消除偏見、破解無知、訓練思考。
個人認為這三本教師資源手冊正好是老師們的工具,
對性別多元的世界有最基礎的了解。
如果老師擔心專業不足,大可以進修,
或者尋找專業團體如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同志諮詢熱線等協助。
教育現場也有許多專業的老師可以分享經驗,幫忙同道。
教師資源手冊上的內容並非毒水猛獸,
而是有助於老師提升專業的字典。
透過這些教師資源手冊,老師可以提點同學將心比心,
了解並尊重世界上性別多元的現象,也可以深入思考。
並非如真愛聯盟所聲稱的灌輸單元價值,強迫學生買單。

我建議教育部在公聽會結束以後,
可以舉辦更多的研習活動,導讀教師資源手冊
有疑慮的老師以及家長更要參加。
相信各位師長參加以後,
會清楚了解性平課綱與教師資源手冊的運用,
減少不必要的誤解。
如果我們不了解性別、不了解同志,
我們就應該自己去做功課,
而不是可以逃避,甚至教唆小朋友不要做功課。
我們要為孩子著想,請給孩子一個未來。



====反思====

公聽會結束後,
我也回去了。
歸途有想到幾個點,
記錄如下:
1 雖然中間聽到我們覺得不實的說法,我們都很生氣想指正。但畢竟還是得尊重別人發言,不宜台下出現噪音,反駁的話也許交給後面發言的夥伴會更好。
2 基本上還是各說各話的場景,似乎比較少針對資源手冊提出意見。友善的一方似乎也只有“多發放”,“多編寫”,反而是反方一直在挑錯誤,從前面挑到後面。嘖嘖嘖,怎麼他們那麼努力啊?
3 教育部的立場似乎很堅定,但如果從真礙的角度來看,會不會也是過於偏袒性解放的團體?我想難怪他們會退出。但接下來他們也許會持續往這個議題操作,用恐懼性氾濫的說法蠱惑立法委員。
4 ……這一次公聽會由於有前車之鑑,讓我們許多的夥伴都動員了,可下一次呢?東區會有這麼多夥伴出席嗎?再然後呢?如果沒有真礙,我們會有這樣的一股氣嗎?
5 課綱、手冊上路,接下來的挑戰是什麼?除了前線的老師,我們可以幫忙些什麼呢?




====附錄(發言簡記)====

手上沒有電腦,只好快速用筆記下。

立場
身份
發言

1
潘,教師、家長
老師權利會否過多?教育觀虎傳統,是有衝突的。我們尊重同志,我也陪伴同志3年,同志多有家庭傷害,在面臨不忠貞的關係時會有自殺的念頭。網站竟然還有BDSM的資料,請問若孩子學會了,怎麼收拾後果?

2
梁,家長
父母才有權利教導孩子。
同志教育應先通過多數家長同意。
父母的人權誰來尊重?

3
鍾,高中老師
教學現場其實有很多尖銳的問題,老師會依照專業引導孩子,盡可能使其符合所謂的普世價值。內容如何,其實還有老師在把關,取決如何教。我自己就會跟學生討論許多爭議的問題。
4
教育是左右人參與制定,而不只是為了家長,家長並非最高的權利。
教育是培養思想,而非填鴨。距離來說愛滋防治需要在情感、人權等議題都落實之後,才會達到防治。大家一起來動動腦。

5
高中老師
請大家親自閱讀,而非媒體轉述。
BDSM的部分,是只是讓高中、大專的老師有這樣的知識。老師自由專業去判別。
很少老師會全部照教
學生起點行為不一樣,可視情況而定。
不能只聽家長的意見

6
國三生的價值
誰能保證教材推出後沒有後遺症?現在生育率降低,越來越多年輕人也有婚前性行為。老師的專業誰來判定?我們應該教導孩子一夫一妻的傳統價值觀,而非性解放等混淆他們的價值觀。

7
明越
另見發言條

8
放眼亞洲各國,都沒有性解放的教育。這教材不應貿然實施。
教材只教導人權的部分,卻很少提及他們的責任,我們應該考慮後果。

9
家長(同志父母愛心協會)
因為性平教育沒叫,所以我們在發現兒女是同志時都在摸索,我們也很痛苦。有誰能保證自己的孩子不會是同性戀,自己的孩子不會接觸同性戀?推廣性平,惠及的不只是只佔10%的孩子,而是更多的家長與異性戀的孩子。我們呼籲學者提供更多資料,讓我們學習。今天的新聞有提到課綱文字的更動,比不上環境給予的氛圍。

10
真相聯盟
抨擊靈糧堂、輔大神學院等。
詳見真相聯盟發言稿。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8F%B0%E7%81%A3%E7%9C%9F%E7%9B%B8%E8%81%AF%E7%9B%9F/%E7%9C%9F%E7%9B%B8%E8%81%AF%E7%9B%9F726%E5%85%AC%E8%81%BD%E6%9C%83%E7%99%BC%E8%A8%80%E7%A8%BF/260688147281009

11
家長
教材是為了孩子,這時期的孩子愛探索、都很好奇,缺點可以致命。附錄某網站觸法,為何要放色情/非法的網站呢?
教育是百年大計,錯不得。

12
張老師
在資訊開放的社會,應該給孩子正確的觀念,不應過度自由。這教材簡直在鼓勵孩子性解放,請告訴孩子正確的價值觀。

13
張文昌
內容豐富,很適合老師。但手冊的編寫確實某些人對性議題的理想,這些價值觀可能提起師長們的疑慮,讓老師陷入矛盾。我也聽過以前同性戀,長大後變異性戀的例子。這裡就牽涉如何判斷孩子性向,工具在哪?

14
請在手冊上表示“僅供參考”字樣。
另外可以分班教導,專案教導,我們需要有配套。
我們可以尊重,但不接受多元性別的能力。
請確保一夫一妻的價值觀,例如放上“支持異性戀大遊行”的照片。
性傾向也需要標註是可以改變的。

15
歐陽(婦女新知)
有些人口稱尊重,但心裡卻是恐同。
但不認識,何來尊重?
呼籲教育部盡快發放,讓孩子建立獨立思考的能力,我們也需要師資培訓。性平教育也應走出校園。

16
國小老師
希望教導而非懲罰
若有人不了解,老師可以參考手冊,老師和家長可以相互討論。讓師生一起成長。

17
手冊最大的問題是閉門造車,
應有其他如法律界、心理學界、宗教界等專家的諮詢。
看看現場,有哪一放才是溫和的?
(在暗示自己才是平和的老百姓)

18
忻底波拉,牧師
根據99/10/4的自由時報,發現國中小有7.4%的青少年有同性性行為。同志只佔不到0.01%。2003年同志大遊行開始後,讓很多青少年受到影響,他們貪玩,結果像海洛英會上癮。數據會說話,請重視數據。

19
師大心理系學生
在心理系,雖然老師很開明。但還是有很多老師對同志不了解,甚至暗示同志是因為家庭傷害才變成的。連心理系老師都對同志不夠了解,更何況其他科系、校園?
高中以前對同志不了解,結果自己一直活在恐懼當中。
同志情感並沒有不純潔。
三本太少,應該多一些。

20
性別教育電台主持人
分享兩個案例
1 有宗教背景的老師,在接觸三本手冊後,讓他有不一樣的看法。
2 曾有老師想教性教育,但憂慮家長反對。但他還是教了,許多年後學生告訴他,多虧老師的教導,他還記得在高中時進行安全性行為。
今後會在電台多多談同志教育。

21
王,雙
曾有同性、異性之間的情感。
自己上過課以後,知道性向是可以改變的。

22
楊,老師
反對方雖然很認真看手冊,但全市角度有無。編輯是現場老師,比所謂的課程專家還要專業。

23
心理諮商老師
很多LGBT走進來諮商,是因為被歧視。很多人口中稱尊重,但言行舉止確實其實的。
同志是天生性向,如果有所謂的後天,都在6歲前定性。心理學界已經放棄改變性向的治療,就連心理學家祖師佛洛伊德都不認為改變。若有人聲稱可以改變形象,多是宗教團體的研究。

24
前護理長
一個人的生命經驗不能套用在別人身上,更不能出書。
曾任是無法認同自己的第三行公關。
有人說為何娘娘腔常被欺負,那是因為人類弱肉強食的本性,我們應該幫助弱勢。

25
國文老師
有8年教學經歷。傳統是對性恐懼的,但手冊可幫助我去處理性的問題,而非受制於刻板印象。
建議老師好好研讀。
我們要做到零歧視,因為同志也是人。
家長教育更不能等

26
智偉,熱線
曾幫助許多在徬徨的假性異性戀,他們也曾困惑,但他們也走出來了。如果不知道如何教,應編更多手冊。
建議教育部發函心理學相關組織,證明性向不可改變,以正視聽。
我們也強烈建議同志納入家庭、人權等議題。

27
國中老師
應教導孩子什麼是尊重,我們應該聽孩子的想法,而非制定同志教育的內容。孩子的性向到高中才確定吧。要強調多元性別特質不等於多元情慾

28
大學老師,家長
手冊較少討論尊重、責任,那是不足夠的。
我反對的是內容,而非性平

29
同志
很多人都在否定青少年的經驗。我國小時知道自己是同志,很痛苦,因為沒有支援網路。希望手冊能推行,避免出現像我這樣的孩子。

30
性平協會
在教育現場,國小生已經會帶裸女的圖片,國中已經會在廁所做愛。但課本只提供一夫一妻異性戀的圖像,可是孩子卻是來自多元的家庭。教育的目的是讓主流學生看見多元,也能幫助弱勢。

31
老師
我是異性戀,剛開始其實也很害怕,但接觸後才慢慢了解。我們口稱尊重,可前提是看見真是。教育部推行手冊已經三年。孩子呈現真是,我們才有機會教。
建議修改部分文字。

32
國小老師
也是作者之一。教育現場有更多歧視的字眼,反對人士的擔心其實不存在,我們尊重那些聲稱可以改變性向者,但我們更應該重視同志的處境,並一起改變這樣的環境。神也愛同志。

33
黃,彰師大
當非主流其實不容易,是很孤單的。教育不嫌早,很多人在國中小就發現自己的同性情慾,希望老師能好好研讀。

34
同志
我32歲。我13歲發現自己是同志時,曾經想自殺,因為我以為同志就一定得到愛滋,這迷思一直到我18歲。牧師對同志排斥,讓我很不舒服,可同志基督徒會更加辛苦。感謝手冊的老師與編者。

35
同志
我有一半阿美族的血統。原住民以前也是被歧視,但推行教育以後,歧視的情況變少了。同志教育也是這樣。

36
同光教會
希望2、30年後,這些接受性平教育的孩子可以讓環境更加友善。教材不會影響性向,但可以幫助弱勢。多元不等於亂,而是存在。教會的聯署讓許多同志基督徒感到恐懼。

37
國中輔導老師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有提到墮胎,可是墮胎是不合法的,你們知道嗎?《認識同志》有提到青少年的性行為,可那也是不合法的,你們知道嗎?
我感覺手冊的編寫是一種陰謀,第一步是偷偷躲進角落,第二部是變成制定科目,第三步就是要考試。

38
清大物理
公聽會的目的是盡量達到共識,而非各堅持立場。性平教育應該教更多,但目前教材的問題是只有性平專家,可否再結合兒童心理學家的專業

39
師大性平委員會委員
校長說尊重理念應從小教起。
天主教學校因為沒有上性平,曾有學生有一些關於性別的迷惑。
若有教材,小時候就不用被嘲笑。
刻板印象很容易製造偏見。

40

身體自主權的問題
傾向可不改變,但行為可以。

性平法的矛盾:字眼的模糊,令學生搞不清楚性別是什麼,是男女孩是LGBT。

41
青少年權益促進會
青少年本是多元組成。
成人只需要引導,不是壓制。
多數人佔盡了優勢,少數人才會疾呼,難道我們不能給予少數人更多的空間嗎?
反對的人是也可以提供自己的教材啊,反正現在也不是一綱一本的年代了。

42
特教系老師
教育現場是不希望有人因為什麼而被設限,例如新移民、身障等。孩子很好奇,但我們應該正視它。讓我們一起創造友善的校園。

43
小學老師
未來趨勢:在小學5、6年級納入性教育。
多元性別要尊重,應加入權利部分。
老師的工作量太重,所以可能是反對的原因。

44
牧師
看了《性別好好教》,覺得性別不好教。看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感覺我們可以這樣那樣教性別?
教材應該發下去,讓家長一起來編修。

45
 喀飛
我們可知道偏見會產生多大的影響?
性平是人權議題,人權議題可否做多數決?
重複聽到偏離事實的指控,這些指控是否適合人權議題?
提議:中、南區公聽會基督徒在現場鼓譟的情況,應納入會議記錄。

46
醫學院
支持各種配套,
教材若修正,同志孩子沒有角色典範。
我們應該以行動式的教學,

47
陳俞容,性別人權協會
若性向是可以改變的,那異性戀也可以治療稱同性戀。我們應該正視痛苦的來源。我們應從小教導孩子身體的自主權。
老師面對多元的實況,而不是教了多元之後世界就會變成多元。
事實:孩子不是一張白紙

48
潘,人本
了解不嫌早,肯定資源手冊,老師必有收穫。有人疑慮倡導非法的問題,他們的疑慮也應納入手冊,讓老師知道這是有爭議的。

49
國中老師
我三個月後要當媽媽了,感謝“真愛”讓我這麼認真去看這些書。這三本手冊可以讓老師更了解,我樂見學生更友善。教育的目的是尊重、支持、與接納。

50
國小老師
教材不過是參考,我們的工作這麼忙,什麼時候我們會完全套用別人的教案?我手上有張發放給國小的CD,如果照真愛的觀點,是更加不適合發放的,因為提到青少年的性行為等。這三本手冊,可否開放讓老師登記索取?


在50位發言人發言後,
羅主委請台上的委員們回應。

趙:69個能力指標只有2個是跟同志有關,大部分還是異性戀的內容。書本其中兩個教案,談情感時其實也有談到異性戀的部分。BDSM的網站,只是給老師了解而已。保險套的部分,其實是要教安全性行為。剛有人說應結合兒童心理學家,我自己就是兒童心理學出身的。另外我要強調,改變性向是違反倫理的。

彭:澄清《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中的迷思,第24頁〈上網找的教材不一定對〉全文引述,提到孩子有身體自主權。76頁關於同性戀天生,那是因為引述之前說過的話。當然我可以修正為“多數同性戀是天生”
墮胎的部分,並非灌輸不合法的知識,原文是一個14歲女生的想像,想像可以合法墮胎。我們可以思考,為何一個女生會有這樣的想像,是不是因為身邊太多這樣的事情了?

蔡:《性別好好教》,並沒有異性戀大遊行,所以不會有這樣的照片。請告訴我非法網站是什麼但我所知道的附錄上多數資源都是台灣發行過的書本、電影。

黃:透過積極溝通,才能發掘問題。

呂:教育不是一言堂,而是訓練會思考的孩子,讓孩子去思考爭議性的議題。若在做對教材有意見,歡迎提供。

潘:價值的邊界很難跨越,但有一點大家可以思考,有誰可以去定義正常還是不正常?有誰可以決定別人可否自在地生活?我們應該納入多元的思考,來塑造孩子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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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性平課綱公聽會(北區)——發言條與部分感想


本來擬好了發言條,
怕說不完就在現場重寫。
現在這份是憑印象打出來的發言條,
因為原本現場的發言條交給主辦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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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炳超,元智大學。假設今天的主詞換成基督教、回教、身心障礙者、左撇子、原住民等,為了討論適不適合納入課綱而開公聽會。
為什麼?因為孩子還小、這些不符合常識、會動搖國本,不能用多元的名義逼迫我買單,接受基督教、我要保護我孩子等等。
相信大家會覺得這樣很莫名其妙,因為讓孩子知道上述事項不會讓世界大亂,那是不同的議題。
孩子怎麼看世界,是從父母身上學來的。如果我們基督教什麼的當成嚴重的問題,他們怎麼會學會尊重基督徒?他們又如何與父母交心?
當我們以各種理由反對所謂的同志教育時,其實是在鼓勵仇視!他們看到老師家長把同志視為問題,有樣學樣,他們學到的就是排外、仇視,而且是嘴巴稱尊重同志,但是手上卻拿著刀子傷害同志!這叫口蜜腹劍!請問這是我們要給孩子的教育嗎?
最後感謝教育部的長官將心比心,推動性平教育,以真正的愛消除誤解,去除偏見、尊重多元、尊重專業。謝謝!

===

改成上述的發言條以後,
感覺氣勢就弱了下來,
好在現場其他夥伴的發言都很精彩,
不然就遜色了。



說說今天的經過:
以朋友的說法,今天的北區公聽會有些“詭異”,
因為真愛聯盟沒有像前兩天那樣,
以人海戰術搶到發言席位。
今天發言的35人,再比照前兩天情況增加的15人,
50人中只有4人反對同志教育,
其他都是來自我方夥伴的友善之聲。
雖然現場友善的聲音很多,
但鮮少聽到反對聲音的黃司長反而感到不安。

我和Boss是最早到達現場的兩人,
而且是到了之後再去吃個午餐回來現場,
當時是12.30pm。

今天最虔誠也最可憐的一名牧師,
比我們晚一點點到現場,
一直想早點登記發言。
但工作人員因為要準備,
所以沒讓她先登記,
堅持要等1.20pm才開始。
她只好坐一邊,緊張地背稿。

時間快到,來自熱線的夥伴就浩浩蕩盪地抵達現場,
幾乎佔滿了前35名的發言順序。
牧師不死心,一直強調她最早到,
可是因為她沒有排在隊伍裡頭,
被我們的夥伴喝止了。
“教會就了不起嗎?”“看電影也要先排隊!”

看到這麼多夥伴到現場,
我們幾個(我,查理,Boss,Elliot)的心稍微定了些。
還有一個迪迪,似乎是一個人到現場,
沒有朋友,所以跟著我們的後頭。

剛開始是黃司長發言與報告業務,
跟中、南區夥伴看到的一樣,
他就只是在消毒。
雖然他在一定程度上是支持同志,
但似乎不想惹麻煩上身。
也許中區的真愛向他投訴了吧,
認為他偏袒同志。

第一位發言人好像自稱為前兩性平等的委員,
她認為推行教材前應評估社會影響,
而且需要邀請法律、心理、醫學等各領域專家審評。
她再提另一點,
在推行這課綱以前應先做5年的實驗教育。
她是第一個發言,也是第一個表態反對者。

接下來都是我方的聲音,
從老師、家長、同志、異男等角度出發,
支持多元性別的教育。
大哥碦飛在發言時加上一聲怒吼:“你們聽見了嗎?”
似乎是想把聲音灌進反對派的耳朵裡。
阿哲也全身顫抖,
“感謝”真愛聯盟讓他至今憶起當年的恐懼。
一些夥伴以同志的角度出發,
我甚至看到幾位同志顫抖著手,
發表自己的意見。
我為他們心疼,也想給他們再一次鼓勵的雙手。

值得一提的是,
有位夥伴以人才培育的角度談教育的多元,
他認為現行的教育讓學生學不到東西,
缺乏創意、缺乏多元的思考能力。
站在商人的角度,他贊成同志教育,
讓學生看見多元。

有一位母親,也是老師,
她帶著兒子來參與公聽會表態支持。
兒子也在母親之後跟著發言,
短短幾句,
表達了支持的立場。

上半場總共有30人發言,
下半場從31開始,第42位正是前述的牧師。
(很佩服她能臉皮厚地端坐到現在)
她述說的不外乎是宗教上的理論,
一夫一妻,同志亡國之類的,
這些言論不脫前兩天中、南區的內容。
聽說,她有出席前頭的場次。
公聽會還沒結束,她就溜走了。
查理帶著本來要交給齊先生的抗議書,
追上去遞給她,但她不接受。
在工作人員阻止下,查理只好回座。

之後一直到48位,一面倒都是友善的聲音。
49、50號從缺。

黃司長看到這樣的情況,
不同於南區的贊成與反對穿插期間,
也不同於中區的前揚後貶。
這個場次,幾乎都是同志支持者。
他感到不安,
於是再度徵求反對者的意見。

一位先生,
他提出法律的問題,“於法何據”。
因為沒注意聽,所以憑印象寫出。
他提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比例原則。
似乎這樣的性平教育不符合同性戀的人數比例。

另一名反對的女士,
則提出兩個她見證的案例,
都是從異轉同的一男一女。
她認為同志就是像憂鬱症一樣,不應被視為正常,
是可以被醫療的。
她認為若教育部一意孤行,
不排除會訴諸輿論,進到檢察院彈劾教育部。

在這兩位反對人士中間,
還有一位“反對人士”,
不過他強調的是在教育部發放的公聽會資料,
對於性取向的定義有幾個,彼此相互衝突。
他認為文字上的不夠清楚、細膩,
是造成兩方對立的原因。
雖然他自稱反對人士,
但我不這麼認為。

除了這“半個”反對人士,
有兩位教師(包括教師會長)也提出他們的隱憂,
因為他們沒有“工具”去了解這些這些性向的問題。
而打來向他們投訴的,多數是一般家長,
大家都對同志教育感到憂心。
他們不算是完全反對,
但教師的隱憂,
也許是性別團體應努力的方向。
如果他們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可能難以應付家長。


雖然今天的公聽會可算勝利,
但星期一呢?東區的戰況如何?
接下來4場的公聽會,
恐怕更加耗費心力。
畢竟國教司的公聽會,
基本上只要表態即可。
可訓委會接下來4場的公聽會,
主要是專注在三本所謂的“教材”,
所以我很好奇大家會用什麼策略來應付接下來的場次?
畢竟對於教師資源手冊,
恐怕友善的聲音也會不一致,
對需要修改的地方可能也有不同的看法。

另一個問題是,
經歷今天的狀況,
我想真愛聯盟可能會發動人海戰術,
搶完發言機會。
今後也許大家要拼得更早?

即便是這8場公聽會下來,
我們得到勝利。
但依據反對者的意見,
他們應該會採取法律行動,
控告教育部。

綿延的戰線,哪裡才是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