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遊行·多元


遊行要顯示的就是差異,要讓一般民眾看見的,就是除了所謂異性戀一夫一妻以外更多元的可能。
我參與多次遊行,我看到的就是這樣:
第一,奇裝異服或者裸露通常是記者愛拍的樣子,就算比較樸素的遊行民眾入鏡,大家也不會察覺,大家的視線總是聚焦在這些扮裝或裸露的人身上,畢竟那是一般日子看不到的。因此記者拍下的照片也會給他們特寫,像我一般樸素、不會特別帥身材也沒很好的遊行人士,很難受記者的青睞,那怕這樣的人群是佔遊行的大部分。因此呈現在電視機前的自然會以裸露、扮裝為特點,但只要真正走一趟現場,就會發現遊行很多元,還有殘酷兒、有原民、有同志父母、有支持同志的家庭(含父母小孩)等。
第二,遊行的裸露和扮裝,其實也有他們的訴求。歷來遊行最多人裸露的團體就是水男孩,我們可以嘗試去了解他們裸露的訴求是什麼。像我了解的就是他們會帶出“身體並不羞恥”這樣的一個訴求,此外像水男孩這團體是以游泳為愛好的一群朋友所組成,他們的制服自然是泳褲而非西裝制服之類的,如果他們穿戴整齊來參與遊行那才很怪。很可惜的是,台灣的遊行比較缺乏其他制服團體的參與,不然我們可以看到更多的制服團體參與,像警察、軍人(其實過去也有,但似乎比較不明顯)。
扮裝方面,要表達的是性別的越界。性別多元的世界包含的不僅僅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還包含扮裝、變性人等。遊行也是變性人、扮裝者展現自我的空間,在一般日子他們不敢展現自己因為怕社會的歧視,但也只有這樣的場合他們才能比較自在,至少遊行隊伍不會排斥他們,要求他們穿戴不適合他們身體的服裝。穿起不一樣的衣服走在街上是一種勇氣,我為他們喝彩。此外,我必須說明的是,正是這一群扮裝皇后掀起了石牆運動(1969),才會有後續的同志運動。
第三,去除污名並非讓一般人只看見所謂同樣的部分,也是要讓大家看見差異。馬來語有一句諺語我很喜歡,tak kenal maka tak cinta(譯:認識,才會愛),只有讓大家看見與認識,這個社會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才會去思考如何應對與接納。對扮裝、裸露等議題不了解,只會讓我們(包含社會大眾與同志族群)持續產生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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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也不會,
裸露與扮裝本來就是遊行眾多訴求的一部分手段,
要展現的就是身體政治、跨越性別,
分割開來那整個性/別的意義就缺乏了多元。
同志遊行沒必要把自己跟其他人分割開來,
這樣的分割根本沒意義,
也無法展現訴求,
那樣的“多元”是沒有意義的。
就算分割開來,
只要窺視的心態不變,
裸露與扮裝還是會與同志同樣被污名化。

此外,如果參與了遊行,
就會發現每屆的遊行都有訴求,
去年是實現同志政策,今年是彩虹征戰,歧視滾蛋,
每一屆遊行都有些儀式(彩虹地景)來展現主要的訴求,
那才是精髓,
可是媒體是不會報導這麼深沉的東西。
他們寧可去報導一些刺激的,
有裸露扮裝就報導裸露扮裝,
沒有裸露扮裝就看有沒有帥哥美女互相親吻。
他們以窺視、嘲笑的角度去報導事件,
鮮少針對訴求展開報導,
不僅僅是遊行,其他事情也是一樣。
即便是穿著多麼整齊的遊行,
媒體還是會以窺視的角度來報導,
不會針對訴求去批判。

如果你的異性戀朋友有那樣的誤解,
那你就可以趁機會教育一下,
說明你所看到的同志是多元的。
若你也放棄這樣的教育,別人自然誤會就深。

每一年遊行的訴求都很明確,
但要不要跳過媒體的鏡頭去了解背後的故事,
就看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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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偏見的人,
不管遊行隊伍有沒有裸露扮裝,
他們依舊對同志反感。
對你來說無傷大雅的兩個帥哥親親,
對一些人來說還是無法接受,
他們也會大做文章:『同志在街上都能親吻,私底下就更濫交,噁心死了!』。
那些如果只能透過遊行隊伍才能看見同志的人,
可想而知他們自己本身就不夠友善,
看不見身邊的同志親友。


就算遊行隊伍有所謂的整齊,
但只要整體的社會還是不夠友善,
同志依舊無法被看見。
而更遺憾的是,許多訴求也不被看見,
這樣驅逐比自己更為弱勢的議題如扮裝、變性,
根本不是同志遊行的本意,
那才是本末倒置。
同志(LGBT)本來就包含許多被污名化的群體,
包含被稱為人妖的變性人、扮裝,
也包含男體(你沒看見社會大眾其實對男體還是有很多排斥?)。
如果在遊行『穿戴整齊』,
那麼其實是抹殺他們的存在。
這樣單元的遊行,根本沒有資格要求社會大眾接納多元。


如果同志自己本身都要透過別人來解釋,
才看到性別的多元,
那麼就說明我們的生活裡缺乏這樣的教育,
讓我們只看見日常的柴米油鹽與吃喝玩樂,
卻看不見更加深層的同志議題,
那是我們自己有問題。
同志自己都不願主動了解多元議題,
又怎能以單元的樣貌要求別人理解與接納你這多元的其中一部分呢?


同志遊行如果需要『犧牲』一些比較『骯髒』的議題,
來訴求社會大眾『接納』同志,
那麼這樣的遊行是很失敗的,
因為沒有承接過去的歷史,
也缺乏多元的展現。
所謂注意『輕重緩急』,
別人也可以同樣的理由去關注所謂更重要的國家大事而不去注意同志議題。


一味訴求社會觀感,
也是說明你身邊缺乏讓社會看見同志的機會。
可是舉辦、參與遊行的團體,
已經在各個層面讓社會大眾看見同志了。
像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
你可以去函要求他們到你學校或附近做演講,
讓你身邊的人去認識同志。
與其躲在電腦後跟著一般人的視角起舞,
不如投身參與各種同志人權團體的活動,
好好去了解多元的議題,
反過來教育身邊的民眾。


同志議題不會是遊行時穿戴整齊就能被看見,
那是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
同志議題是需要各種場合與空間,
被看見、被教育才會有被認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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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遊行是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主要是遊行漸趨嘉年華,
而慢慢失去運動的精神。
大家多關心吃喝玩樂,卻鮮少關心同志的許多議題。
(因此也有團體用身體展演,警告這樣的氛圍,
前幾年all my gay的裸露,
除了震撼全場,
也在表達他們的控訴:刑法對情慾的不當控制)

各種人權運動,走上街頭時就是要被看見。
而同志運動是要大家看見什麼?就是看見多元。
裸露、扮裝不過是各種多元的其中一部分,
我們應該充分讓各種多元被凸顯,
而非抹殺他們展現自我的機會,
打斷認識的橋樑。

沒有裸露與扮裝的遊行,
那是抽走同志次文化的一部分,
也是跟同志運動的歷史切割開來(請記得扮裝皇后給我們掀起的石牆運動),
那樣的多元就不再是多元。
那種遊行更加糟糕,
因為上街頭之前就先排斥了異己,
不是同志運動所要訴求的『看見差異、性別多元』。

此外,
遊行也是針對社會恐“性/別”的氛圍做出回應,
當我們認為身體是羞恥的、裸露是糟糕的、性別越界是變態的,
那就證明整個社會對性/別認識不深,
走出來就是讓大家看見性/別的多元,
裸露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性的恐懼症,
扮裝就是要讓大家看見我們還有一群被污名的變性人、雙性人(intersex)朋友。
這些和其他元素(同志伴侶、同志的父母、身障同志、原住民同志等)是並存,
沒有高下輕重之分,每一個元素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只是經過媒體的過濾,自然只剩下裸露與扮裝。
(但事實上,還是有參與遊行穿著樸素的民眾被拍到,而且也不少,
但我們的鏡頭我們的眼睛不會擺在他們身上)。
要讓民眾看見更多元的樣子,
不是削足適履,
讓自己『乾淨』的樣子擠進去設下框架的空間,
而是拓展大眾的視野。
污名從哪裡來,我們就往那裡去,
直接面對污名,
不能躲開污名自行訴求『乾淨』。

如果民眾眼裡只有裸露與扮裝,
那麼我們就呈現更多的樣貌,
讓他們看見,除了裸露與扮裝,
還有很多東西是他們所不了解、不曾看見的。
除了遊行,也採取更多方式進入各種空間,
讓社會看見性別多元的樣貌。

遊行最成功的地方,
就是多元性別得以展現自我。
每個人都能夠以自在的狀態走到街頭,
不會有人因此遭受歧視,
不會有人遭受排斥。
這也是那麼一天,應該說是半天,
可以讓大家展現自己,
彼此看見彼此,
舒服跟朋友相會的日子。
沒有人需要配合所謂的社會觀感而壓抑自己,
那不是遊行的本意,而是複製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