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聯署】支持「反歧視性別差異條款」 重建多元性別友善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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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含英文版正文)


  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ational Unity Consultative Council)日前公佈正在草擬的《國民和諧法案》,其中納入了「反歧視性別差異條款」,旨在禁止政府或個人對於他人的性別歧視,對此我們予以大力的支持與鼓勵!首先,我們非常肯定《國民和諧法案》對於解決國內族群問題有更深刻的理解與認知,也就是在種族與宗教等問題之外,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重新檢討和重視國內長期忽略的多元性別族群課題,也惟有連同消弭國內一直以來存在的性別歧視,所謂的「國民和諧」才有它實現的實質意義與價值。

  而目前該法案仍在研擬和協商的階段,儘管國內保守勢力表態反對,我們嚴正呼籲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必須堅持到底,保障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絕對不能妥協,誠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針對《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所述,「作為有良知的人,總的來說我們反對歧視,具體而言我們反對基於性傾向與性別身份的歧視。當個人由於性傾向而遭受攻擊、虐待或監禁時,我們不能保持沉默……是的,我們承認社會態度根深蒂固。是的,社會的變化通常需要時間。但請勿混淆:在文化態度和普遍人權相衝突時,人權必須先行。個人的反對,甚至社會的反對,從來不是對任何人實施逮捕、拘留、監禁、騷擾或酷刑的藉口。」面對無所不在的性別歧視,政府唯有透過立法才能落實保障國內多元性別族群的基本權利,這也是邁向國家和諧的試金石!

  長久以來「性別」政治遭受忽視,在政壇上層出不窮的性別歧視言論已經是司空見慣,而國內的性別教育對於「多元性別」的想象則是過於貧乏,個人的「性傾向」甚至淪為政黨惡鬥和污名化敵對陣營的武器,因此我們支持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將保障「多元性別族群」基本權利的條款排入主要的改革議程,更進一步推動國內的性別人權發展。就當前多元性別族群的惡劣處境而言,政府確實有必要接受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的建議,落實在《國民和諧法案》中涵括的「反歧視性別差異條款」。尤其國內尚有許多性別歧視法令法鉗制多元性別族群,如1992年森美蘭州伊斯蘭刑事法第66條文(Seksyen 66 Enakmen Jenayah Syariah Negeri Sembilan 1992),目前就有不少跨性別者受到該項法令對付,這不僅是人權倒退的現象,更有違國家和諧、包容多元的核心價值。

  我們希望有關當局能夠一併關注這些剝奪多元性別族群基本人權的惡法,如今世界各國紛紛立法保障多元性別族群,我國也應順應國際主流趨勢,建立與提供多元性別友善的環境,以消弭國內嚴重的性別歧視。因此,我們呼籲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不能忽視惡法所帶來的性別歧視效應,未來必須持續推動改善多元性別人權,逐步建議政府修法重建一個多元性別友善的社會。此外,針對日前有關單位對外公開澄清「保障免于歧視不代表『認可』(recognition)這些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LGBT)群體」,我們提醒國家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在反歧視性別差異的議程上必須拿出更大的魄力和決心,不應以悖逆反歧視原則的言論混淆視聽,因為「沒有認同(可)的反歧視,就是對多元性別族群巨大的壓迫和歧視。」對此,國家團結諮詢理事會(NUCC)要根本的消弭國內的性別歧視,首要做的就是杜絕無意或有意的歧視言論,並呼籲握有國家資源的議員必須認清代議士的角色,不應再以具有性別歧視的個人或社會意見回應國家政策,當務之急要完成的是立法保障多元族群的基本權利。

  最後,我們再次重申以下3點訴求:

1. 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應接觸並透過國內非政府組織,針對第7條款收集更多相關的資料、學術研究論文、社會現象等,以補足現行法案的不足。

2. 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須聲明並同意,任何國家法令都不得逾越和違反第7條款。

3. 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應明確表達支持多元性別族群,不應屈服於任何政治壓力而移除第7條款。

  但願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不只是能夠驕傲的說:「馬來西亞是多元種族的國家」,我們也能大聲的高呼:「馬來西亞是多元性別的國家」。我們相信,未來實現「多元平等」理念的那天,作為馬來西亞的一份子,任何人都能有尊嚴的活著,而此刻的《國民和諧法案》就是最好的起點。


發起團體:

1.Penang Freedom To Love(自由愛)

2.Diversity/異樣

媒體聯絡人:黃科量liang111590@gmail.com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我不是歧視XXX,只是blablabla



「我不是歧視(某某群體),只是(某某群體)總是如何如何」。最近在討論公共議題的時候,總會遇到一些人聲稱自己并沒有歧視,但接下來的言論卻暴露了發言者的心態。
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歧視不一定是肉眼看得到的暴力對待,也包含了因為刻板印象而產生的差別待遇。這些肉眼看不見的遭遇,對有關族群是一種傷害。
受到歧視的群體其實很多,包括黑人、女性、外勞、同志、愛滋感染者等。針對族群產生的各種歧視,有一些我們已慢慢地扭轉過來了。但還是有各種各樣的歧視言論,卻一而再再而三地造成傷害。
以外勞為例,他們往往被貼上標籤:「很吵又很臭」「不負責任,很容易逃跑」等。在馬來西亞,外勞還成為了國人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時的出氣筒。在去年的選舉,有人懷疑執政黨會利用外勞投票進而恐嚇外勞、要求僱主軟禁外勞。乾淨選舉是大家所期待的,但對於外勞的言論、手段卻不怎麼乾淨。
近期,檳城政府為了維護美食天堂的美譽,研擬政策以對付聘請外勞的商販,於是外勞再一次成了箭靶。姑且不說每人對美食的觀點不一,即便是大家的觀點相近,卻輕易地將食物水平與外勞扯上關係。一般人認為,外勞掌廚使得原先食物失去美味。可是真正的關鍵不在於現在煮食的人是外國人還是本地人,而是食物的品質有沒有把關。食材和烹調方法是不是改變?師傅有沒有把徒兒教好再讓他掌廚?是不是現在人習慣了化學食品結果不適應天然食物?許多的問題是需要我們去追究的,而不是輕易將食物品質下降怪罪在外勞身上。難道本地人煮的就一定好吃?外勞就一定不如本地人?只看見「人」的身份,卻看不見問題的核心,不止無法解決問題也傷害了有關族群。
受到歧視的也包含同志族群,「會得愛滋」、「老人誘拐小孩」、「同志很隨便,沒有感情基礎」等都是同志最常面對的措辭。比較幸運的是,同志運動歷經數十年的努力,已經慢慢扭轉了刻板印象,接納同志的人越來越多。但對於保守人士來說,同志族群混淆了他們僵化的性別認同、會「繁衍」甚至毀家滅國。
也因為如此,對於同志族群有利的政策常常面臨阻力,例如香港的性傾向歧視法、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多元成家方案都面對了保守人士的巨大反撲。為了阻礙相關法案,保守人士不惜發動遊行、以抹黑手段曲解法案。他們美其名曰捍衛傳統,但實際上卻是踐踏同志族群的尊嚴,剝奪同志族群應有的權力。他們不願意理解結婚率下降、同志漸漸增加的緣由、相關法案對同志權益的保障等,只願意相信自己認為的「真相」。同樣的,他們也只看見性傾向的不同,卻看不見性別多元的世界。
在馬來西亞也是面臨同樣的狀況,馬來西亞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National Unity Consultative Council,簡稱NUCC)正在草擬《國民和諧法案》,其中納入了「反歧視性別差異條款」,旨在禁止政府或個人對於他人的性別歧視。可是此舉引來保守黨團/人士的反對,甚至迫使NUCC考慮擱置此條例。如果NUCC擱置此條例,那麼許多人更加理直氣壯,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理由解僱員工。難道保障LGBT權益的條例就是鼓吹大家變同性戀嗎?很顯然不是,因此人們需要理解,這些條例對LGBT是多麼的重要,而通過條例不會讓世界變得更亂。(目前已經有聯署要求NUCC保留此條例,請大家參與:goo.gl/k2BwVJ
無論是外勞還是同志,都面臨了以身份為出發點的歧視。如果我們在乎每一個人的人權,應該審視自己的言行舉止是否在給別人貼上標籤。聲稱自己沒有歧視,但一直以有色眼光看待一些族群,不止證明自己有歧視的事實,而且還虛偽。我們應避免產生刻板印象,讓自己更能看見社會的多元,才不會用傷害別人的方式去討論問題。